AG九游会·「中国」官方网站低压电工安全生产知识

      |      2024-02-03 01:39:38

  AG九游会·「中国」官方网站低压电工安全生产知识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安全第一”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AG九游会

  “预防为主”是指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努力做到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补救。

  “综合治理”就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订,又将这一概念写入法律,反映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安全生产发展的规矩特点。

  一、《安全生产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并由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进行修订,并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

  《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第五次会议修订,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以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国务院对其进行了修订,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于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国务院令第599号公布AG九游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于2016年6月3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于2006年1月17日以生产监督总局令第3号的形式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于2007年12月28日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的形式发布,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行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于2010年5月24日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3年9月29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AG九游会,根据2015年5月29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