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九游会巫山县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在生产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

      |      2025-02-21 17:16:20

  AG九游会巫山县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在生产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案2024年11月14日巫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巫山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当事人正常开展经营生产活动、主要从事塑料薄膜加工生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未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AG九游会。当事人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的经营地址等证据材料,2024年11月21日,执法人员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其在询问中承认了由于水灾后重建工作繁忙的原因,从而忽视了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结合《现场笔录》、现场拍摄照片、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等相关证据,进一步证实了当事人未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的违法事实AG九游会。综上所述,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于2024年11月14日受理,2024年11月18日立案调查。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未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标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八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AG九游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参《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的《职业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ZY023A),适用条件为“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具体标准为:“警告”。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对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本案于2024年12月13日结案。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未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 中文警示标识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 条第二款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 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 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八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 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 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 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 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 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进行检测、评价的;(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六)未按 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七)发生或者可能发 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 时报告的;(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十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职业卫生行政 处罚裁量基准》(ZY023A),适用条件为“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 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具体标准为:“警 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在日常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当事人的职业健康意识都有了很大的进步,能够自觉履行工作场所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大普法力度,让企业能够更加健康的运行,让劳动者能够得到更加完善的职业卫生保护。